作者 毛紫蒨 原文发布于 当今大马 Malaysiakini
2024-09-24 11:6:0
【毛草行动】
随着3R争议不断上演,关于警方与总检察署办案时双重标准的抨击也愈发激烈。
KK Mart真主袜风波中,两名网民在3月17日留下侮辱性留言,随即被逮捕、调查、提控,22日案件就审判完毕;而另一边厢,失聪电召车司机黄荣强疑被柔佛王储随扈打伤,调查过程中黄荣强的手机被没收,且数月已过案情迟迟没有进展,以致黄荣强和其代表律师远赴首相署外陈情。
近期,行动党士布爹国会议员郭素沁开腔反对强制清真认证申请的建议,警方在接到巫青团报警后火速传召郭素沁调查问话;然而,社青团针对巫青团长艾科玛羞辱性言论报警,却迟迟未见警方传召艾科玛协助调查。
警方以双重标准办案,民众难免将不满情绪宣泄在政府身上,而政府一般是会以“警方有独立调查权”聊以回应。问题来了,警方执法时双重标准,究竟是政府的锅吗?
我国律政(Attorney General)、检控 (Public Prosecutor) 不分家,最显著的缺陷,就是总检察长手握提控或撤空权力的同时,也是政府的法律顾问——倘若内阁人员犯罪,总检察长究竟要站在内阁人员的那边,还是内阁人员的对立面呢?
由于律政、检控不分家,不管是希盟时代提控纳吉,或是团结政府上台后撤销扎希的控状,都让民众不得不怀疑案件背后有“黑手”下达指令。前者,纳吉的支持者认为提控纳吉实为政治迫害;后者,则是公诉人遭质疑有偏袒之嫌,而终究为人所诟病。
矛盾的是,希盟屡屡将成功提控纳吉作为战绩,并高调宣扬“如果希盟不上台,纳吉就不会进大牢”。若是希盟认为成功提控纳吉是他们的功劳,那么黄荣强一案进展停滞不前,希盟又背不背这个锅呢?
如何甩锅?
诚如上述,现阶段政府若是要以“警队和总检察署独立运行”为由甩锅,并不具说服力。
若政府有意巩固两大机关的独立,便应顺应民间的改革诉求,落实IPCMC,以及让律政、检控分家。
前者诉求的,是警队的纪律问题由独立委员会所调查,并直接采取纪律行动。如此一来,警队的纪律便不再受到警队委员会和内阁所监管,而是全权交由独立委员会。在此情况下,即便内政部长依然有权对警队下达指示,但民众也可针对双重标准的执法问题投报予独立委员会,以调查警方接到报案后不平等的处理方式。
后者诉求的,是将总检察长的既有职务分权,归律政、检控两个独立机构,且由不同人所领衔。内阁的法律顾问可继续由首相推荐人选;公诉人则应经由独立透明的方式遴选,内阁不得干预。
或许落实这两项改革后,再次发生类似事件时,政府才能大声说,“不满警方的行动,可到独立委员会投报”、“总检察署是独立机构,我们无法干预”。
毛紫蒨,马大法律系毕业生,现为从事法律工作的社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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