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蓬玲 当今大马 Malaysiakini
2021-07-03 14:6:0

赵明福逝世第12周年将至,律师云大舜认为,上庭挑战总检署和警方当初决定,并要求公开检讨调查结果,或许会是为赵明福雪冤的出路。
云大舜昨晚表示,近来的亚洲国际仲裁中心(AIAC)前总监桑特拉(N Sundra Rajoo)判例中,联邦法院提醒总检察长慎用提控权,可见法院已开启质疑总检察署决策的空间。
“在此之前,我们无法质疑总检察署及警察的角色及决策。所以我认为,目前存在的一丝希望是入禀法庭,质问警方及总检察署关档的决定,要求公开调查检核。”
“我们无法确定这个方式的潜在机会,之前没有人试过,但如果有意愿的话,我想这是个值得尝试的途径。”
他同时要求,新任总警长阿克里沙尼应该严正看待扣留所死亡案件。
“在类似案件的验尸庭审讯中,常常只有低阶员警会出席,即便是下判日当天也是。我认为判决日那天,至少必须有高阶警官出席,显示他们有诚心改变。”
云大舜则补充,与警队纪律息息相关的是,问责制度是否确实落实。
他举例,虽然法庭日前就11年前遭警方非法枪杀三名青年的案件宣判,死者家属可得巨额赔偿,但至今却没有任何涉案警员受对付。
因此,他主张扩大人权委员会(SUHAKAM)的权力,同时迫使检控署向人民负责,解释不提控的理据。
另外,云大舜说明,警方及反贪会的扣押及搜查标准作业程序(SOP)应公开透明,而非一直列为内部机密文件。
“至少一个人进入警局或反贪会接受问话时,知道自己什么时候能够离开、手机会存放在哪里、全程是否会录影等。”
修法限制盘问时间
赵明福民主基金会主席黄业华则再度呼吁政府,修改《反贪会法令》第30条文,限制扣留者接受盘问的时间。
“在赵明福案中,很重要的一点就是,法律允许反贪会官员不限时地审问扣留者。”
“律师哥宾星之前曾点出,就连警方的扣留所,都会规定扣留者傍晚6点后须回去扣留所,人人都有休息的权利,包含扣留者。”
“因此,我们要求政府修改反贪会法令第30条,限制盘问时间。无限时的盘问虽然不是身体折磨,但它是一种精神折磨。”
2009年7月15日,时任雪州行政议员欧阳捍华的政治秘书赵明福,以证人身份受到反贪会传召,前往雪州反贪会办公室给口供,以协助调查雪州议员拨款案。
翌日,即7月16日,赵明福被发现卧尸在沙亚南玛莎兰大厦的5楼露台,出事时年仅30岁。
2014年9月,上诉庭三司一致推翻2011年验尸庭指赵明福命案为“悬案”的判决 ,改判赵明福是遭身份不明的一名或多名人士的非法行为致死,而这些不明人士当中包括反贪会官员。
希盟在2018年执政后同意,重新开档调查赵明福的案件,不过较后警方选择的“错误囚禁”调查方向却引来非议。至今,警方没有公布任何调查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