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8日》 第一章 – 赵丽兰回忆录

开棺验尸证明两名本地法医的解剖报告不完整,颈项坠楼前伤口,下巴角的伤口、肛门伤口等都令人质疑!三名第二次解剖的法医意见一致证明明福颈项红色痕迹是坠楼前伤口,导致明福缺氧昏迷!匪夷所思的是两名第一次解剖的本地法医为何把这么重要的线索和伤口排除在自己的解剖报告呢?

他们没想到赵家会忍痛进行第二次解剖,所以有恃无恐?还是官官相护,法医被发现失责,被发现又能怎么,可以怎样?明福案两次解剖揭发被掩盖的伤口是唯一案件吗?

一开始,巴拉山(Prashant Naresh Samberkar) 医生的第一个版本声称,明福是站着,或着坐在窗框上跳下去。

哥宾星提出楼层的窗口设计,明福难以这么做。巴拉山医生转而提出第二个假设,相信明福当时是蹲在窗口上。

根据鞋子底部的磨擦痕迹,巴拉山判断,明福可能蹲在沙亚南商业广场14楼的窗框,然后跃下。

巴拉山医生随后认同,明福可能遭人挟持,蹲在窗框上。唯他在陈福泉盘问下补充,死者也可能是一个人独自站在窗框上。

无论如何,法医没有解释,案发当天打开的窗口,其实仍然不足以让明福蹲着跃下,也不可能被人挟持蹲着跳下。

如果蹲着往下跳,头部必然撞上窗盖。 再说,窗口周边,也没有发现明福和第三者的指纹。而且,要是蹲着,如何可从大厦里头跳出8公尺外的地方卧尸?

毕竟,跳楼不是跳远,也不是飞行。 如果明福确如巴拉山医生所说,蹲在窗口一跃而下, 左脚的鞋子为何会飞落在距离窗户60度向北, 偏离窗口逾10公尺,距离尸体头部数公尺的地方?

重重困惑之中,两位法医,既经盘问,其实没有排除了明福被人重伤后遭人从窗口抛出去,卧尸在8公尺外之处。但是,他们不曾继续深究,绝口不提明福是否可能,遭到重伤之后,被弃五楼阳台。

是蹲或站,显然也没有一个必然的说法。我们推演巴拉山医生的说辞,还可以从中得知至少两个可能:

一、明福有遭人挟持,蹲在窗框上。

二、明福独自蹲在窗框上。

如果明福有遭人挟持,这是自杀吗?

回答哥宾星的质疑,巴拉山医生总是支支吾吾。尽管否定自杀的证据有了,巴拉山医生也认可确有被杀的可能,他的结论仍然指向自杀。我深感悲愤,心寒之极。

法医的誓言,修身正德、博学明鉴,捍卫法律之尊严,坚守司法之公正,珍惜法医之专业,恪尽职守,慎思笃行,为生者权,为死者言,为公义奋斗不懈;然后呢?

要能这样,天下法医,自然可以为死者说话,维护死者的尊严。反之,敷衍塞责,罔顾操守,搁置道德,指鹿为马,黑白翻转,一手遮天,如何能伸张正义?

也许,我该禁庆幸巴拉山医生, 不是赵家代表法医。

在警车带走巴拉山医生,和总警长开会那一刻,从解剖前巴拉山低头不语那一瞬间,是否预示了验尸报告就是这样,只能这样?

明福有灵,祐我赵家,总算请得普缇医生出庭,终于找出明福的伤痕累累,和我们一辈子的伤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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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8日》 第一章/待续

编辑:杨善勇

致:明福的儿子,想了解明福案的人,新进政治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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