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医供证了。
先是巴生中央医院的凯鲁阿兹曼(Khairul Azman)医生。
检察署代表律师陈福泉引导,凯鲁医生强调没有有力证明显示,赵明福乃是意外坠楼,或者遭人谋杀。
他指出,死者伤势显示,明福没有挣扎迹象,伤势相符坠楼,案发现场玛莎兰大厦14楼窗户处也没有挣扎的痕迹、反贪污局不见凌乱,或有物品曾被打破,留下血迹。
“加上采集所得的DNA样本,与14楼反贪污委员会官员并不吻合,特别是死者口袋中的笔依然安在。若有挣扎,笔早飞掉。”
法医怎样断定14楼33位曾在案发现场的所有反贪会官员DNA不符采集的样本? DNA采证,实是鉴证组的工作!2009年8月5日曾有一封印有反贪会信笺的密函,向雪州大臣卡立告密, 采证过程的蹊跷。虚虚实实,重新取证,检测DNA,用已比对明福身上的发现,可以吗?
凯鲁阿兹曼医生供说,他查看案发现场的玛莎兰大厦14楼窗户位置,得知此处铺有地垫,地面也不滑溜,因此判定要是意识清醒,滑倒摔出窗口的可能性也不大。
他也补充,“只有在死者疲倦渴睡,仍想尽办法要将窗口开到极限,才会造成意外” 而且,要是意外摔出,依照常理,死者的头部,或者肩膀将先着地。
凯鲁阿兹曼医生随后分析赵明福右鞋底现出摩擦之痕迹,因此判断赵明福乃是脚先着地,跟着臀部碰地。
听到这里, 确实深感匪夷所思,难以理解了:如果右脚先着地,鞋子因此破损, 然后屁股落地,造成裤子严重破损,甚至伤及肛门,屁股着地的姿势,身体只会往后倒下,面部朝上,屁股向下。明福卧尸的方式,刚好相反:屁股朝天,面容向下。
早一日的8月13日第13证人鉴证组警官莫哈默玛兹里,曾指赵明福右鞋底摩擦痕迹,不排除死者曾经遭人从侧边拖拉。
凯鲁医生则言,他没有发现任何明显迹象,明福曾遭人拖拉,按他推断,鞋底痕迹是在明福坠下,右脚先行着地造成。大相逕庭的版本,何者为信?
赵明福外套及腰带上发现不明男子1号及至少一名男子的脱氧核糖核酸(DNA),凯鲁医生解释,可能是在为死者遗体宽衣之时,出现“污染”导致。
如此定论,百思不解:既然没有任何证据支撑,法医如何一口断定,福身上发现多人的DNA就是“污染”。何况,他不曾参与鉴证组的DNA 采证。他的立场若是独立, 他应中立地表达,或是污染。但是遭到污染的DNA,会有那么多个?这些DNA当中,是否也藏有明福丧命之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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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4日》第一章/待续
编辑:杨善勇
致:明福的儿子, 想了解明福案的人, 新进政治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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