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4日》第一章 – 赵丽兰回忆录

法医供证了。

先是巴生中央医院的凯鲁阿兹曼(Khairul Azman)医生。

检察署代表律师陈福泉引导,凯鲁医生强调没有有力证明显示,赵明福乃是意外坠楼,或者遭人谋杀。

他指出,死者伤势显示,明福没有挣扎迹象,伤势相符坠楼,案发现场玛莎兰大厦14楼窗户处也没有挣扎的痕迹、反贪污局不见凌乱,或有物品曾被打破,留下血迹。

“加上采集所得的DNA样本,与14楼反贪污委员会官员并不吻合,特别是死者口袋中的笔依然安在。若有挣扎,笔早飞掉。”

法医怎样断定14楼33位曾在案发现场的所有反贪会官员DNA不符采集的样本? DNA采证,实是鉴证组的工作!2009年8月5日曾有一封印有反贪会信笺的密函,向雪州大臣卡立告密, 采证过程的蹊跷。虚虚实实,重新取证,检测DNA,用已比对明福身上的发现,可以吗?

凯鲁阿兹曼医生供说,他查看案发现场的玛莎兰大厦14楼窗户位置,得知此处铺有地垫,地面也不滑溜,因此判定要是意识清醒,滑倒摔出窗口的可能性也不大。

他也补充,“只有在死者疲倦渴睡,仍想尽办法要将窗口开到极限,才会造成意外” 而且,要是意外摔出,依照常理,死者的头部,或者肩膀将先着地。

凯鲁阿兹曼医生随后分析赵明福右鞋底现出摩擦之痕迹,因此判断赵明福乃是脚先着地,跟着臀部碰地。

听到这里, 确实深感匪夷所思,难以理解了:如果右脚先着地,鞋子因此破损, 然后屁股落地,造成裤子严重破损,甚至伤及肛门,屁股着地的姿势,身体只会往后倒下,面部朝上,屁股向下。明福卧尸的方式,刚好相反:屁股朝天,面容向下。

早一日的8月13日第13证人鉴证组警官莫哈默玛兹里,曾指赵明福右鞋底摩擦痕迹,不排除死者曾经遭人从侧边拖拉。

凯鲁医生则言,他没有发现任何明显迹象,明福曾遭人拖拉,按他推断,鞋底痕迹是在明福坠下,右脚先行着地造成。大相逕庭的版本,何者为信?

赵明福外套及腰带上发现不明男子1号及至少一名男子的脱氧核糖核酸(DNA),凯鲁医生解释,可能是在为死者遗体宽衣之时,出现“污染”导致。

如此定论,百思不解:既然没有任何证据支撑,法医如何一口断定,福身上发现多人的DNA就是“污染”。何况,他不曾参与鉴证组的DNA 采证。他的立场若是独立, 他应中立地表达,或是污染。但是遭到污染的DNA,会有那么多个?这些DNA当中,是否也藏有明福丧命之线索?

Dr Khairul Azman, pathologist
Beng Hock’s right shoe
Where is his left shoe?
Dr Khairul Azman claimed he can stand on this window without knocking his head, without any fingerprint on the window. He just a witness who are going to get married and a father to be.
MACC lawyer, Abdul Razak
AGC representative lawyer, Mr Tan Hock Chuan
Key suspect murderer of Benghock, Mohd Annuar Ism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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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4日》第一章/待续

编辑:杨善勇

致:明福的儿子, 想了解明福案的人, 新进政治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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